来源:廊坊传媒网时间:2021-11-22 09:47:14
环境执法人员入户抽测。
执法人员对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
记者 苗月平 通讯员 闻静 文/图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已经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防治移动源污染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我市积极宣传贯彻国家、省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移动源协同治理机制高效顺畅,治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国家排放标准严格落实——
2019年,根据我省五部门《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精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新车销售网点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组织对辖区内的机动车销售网点开展检查,对销售车辆是否达到国六排放标准、随车环保清单等情况进行检查。2021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对未按要求生产、销售国六车辆的机构当场封存车辆,限时清出市场。
路检路查工作常态化开展——
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工作原则,我市于2019年设立了4个检查卡口开展路检路查工作。2020年,全市新增12个路检路查点位。目前,全市设立并运行16个路检路查抽测点位,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进入主城区和过境重型柴油车的现场抽测力度,强化对超标重型柴油货车的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对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罚,当场向柴油货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出具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告知书并予以劝返。
今年以来,全市路检路查工作累计检查柴油车149472辆次,处理2556辆次,其中劝返128辆次,处罚2428辆次,处罚金额48.56万元。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防止外地高排放车辆进入主城区,市大气办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主城区设立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的通告》,规定了限行区域、限行时段、限行车型和绕行路线等管控措施,减少高排放车辆对廊坊市主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入户抽查工作深入实施——
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规定,我市持续深入开展入户抽查工作,组织在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集中停放地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重点场所对柴油车尾气进行监督抽测。今年以来,入户抽查工作累计出动5736人次,检查柴油车27819辆次,超标车辆94辆次,均出具了维修复检催告单。
排放检验机构监管依法依规——
生态环境部门每年通过现场随机抽检、比对检测和远程监控排查等方式对全市环检机构进行100%全覆盖检查。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我市现有检验机构47家,检测线202条,其中轻型汽油车检测线82条,重型柴油车检测线42条,轻型柴油车检测线1条,轻型汽柴混合检测线77条,从业人员约700余人。
为全面落实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I/M)制度,排放检验机构作为I站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时上传排放检验数据、视频监控数据及其他相关管理数据和资料。交通运输部门在全市遴选出110家具备汽车排放性能维护修理能力且完成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对接的企业,作为M站开展排放超标车辆维修业务,并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联网,实时传输维修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车辆识别代号、排放达标维修项目等信息,记录并备份维修情况。截至目前,全市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累计出具《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告知书》102394份,通过M站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辆达96305辆,基本实现对超标车辆的闭环管理。
重点用车单位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我市每季度末重新核实、动态更新日进出10辆以上柴油车的重点用车单位名录,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将重点用车单位重型柴油车环保达标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信用管理,注重对用车单位的督导帮扶,帮助企业建立并完善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确保重点用车单位自有和租用车辆符合相关排放标准,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积极督促指导企业安装具备自动识别车牌、记录并保存车牌信息功能的门禁系统,实施电子台账管理。特别是进入秋冬季后,我市科学研判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日间巡查与突击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检查力度、加大检查频次,确保重点用车单位严格落实应急预案要求和移动源应急减排措施。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日趋规范——
我市于2019年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编码登记办理的地址和程序;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督促管辖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做到发现一台,编码一台;同时,严把排放标准检测关,对检测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予登记,不予编码。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8274台。
廊坊市发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各县(市、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也已完成划定,明确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范围、机械种类和管理要求。
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流动性大且分散的特点,我市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今年以来,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累计出动1672人次,检测2865台,其中不合格25台,均已查处到位。
油气回收监管逐步细化——
市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依照《条例》规定联合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油品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针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操作运行不规范导致油气人为泄漏,油气回收系统运行指标不达标,加油站整体VOCs排放浓度水平偏高、异味明显等问题,以加油站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建设和操作方式、储油区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情况以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运行状况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抽查抽检,定期检测气液比、液阻、密闭性、油气处理装置排放口浓度、加油站边界无组织油气浓度等指标是否合格。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检查加油站1850家次,抽测结果显示10家加油站不符合相关标准,均已立案处罚,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区域协同防治全面推进——
京津廊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定期推送京津超标车辆信息,及时处置我市车辆异地超标排放行为,处罚并监督维修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今年以来,三河市、香河县联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加大对过境柴油车的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同时,我市加强对集中为异地注册车辆开展排放检验的机构日常监管力度,科学优化维护治理方式,积极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治理单位协同监管监控,促进空气质量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