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时间:2022-06-15 12:18:49
公 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高学历人才到廊坊创新创业,加快推进廊坊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坊市“硕博计划”人才引进办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廊坊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100名,岗位信息详见《廊坊市2022年度“硕博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从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中招聘:
1.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毕业、“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毕业以及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附件2)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研究生;
2.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博士研究生;
3.国(境)外知名院校(附件3)毕业,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资格和条件。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为民服务、为国奉献的远大理想和报国情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院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但须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国(境)外知名院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3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教育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1991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报考医学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廊坊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网上报名实行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00至6月24日17:00;
审核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00至6月25日12:00。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政策和岗位条件。网上报名须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岗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除因岗位核减需重新报名审核外,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硕博计划”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3.岗位开考比例。各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截至6月24日17:00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若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岗位人员可于2022年6月25日9:00-11: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按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5),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特别提示: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填报时间:
2022年6月29日9:00至7月1日22: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6月29日9:00至7月2日8:00
报名人员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并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考生应尽早报名,并随时关注个人的审核状态,以便变更岗位或修改个人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和《职业能力测验》(10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笔试总成绩为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2日上午8:00—12:10
具体安排为: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10 《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缺少以上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地点等,于2022年7月8日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请及时查询。
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作弊或单科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于2022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务必于规定时限携带审核所需材料和证件等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名条件、与报名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国(境)外知名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为廊坊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五)面试
1.面试时间
2022年7月20日、7月21日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7月17日—7月19日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考试综合成绩于7月23日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
3.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高者、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且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待遇
经廊坊市“硕博计划”招聘到市、县事业单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享受如下待遇:
1.工作待遇:聘用人员均落实财政拨款全额(差额)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到教育类、医学类岗位的,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上优先落实;聘用到其他岗位的,按照《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廊坊市“硕博计划”人才引进办法》等有关规定,在选拔任用和岗位(职级)晋升上落实相关待遇。
2.住房待遇:一经聘用,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部门给予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住房补贴,分5次发放。连续工作满一个年度于次月发放上一年度住房补贴(含试用期),不满一个年度的不享受当年住房补贴。
3.成长待遇:列入全市“硕博人才库”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在教育培训、参与科研项目、承担科研课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4.其他待遇:可直接办理燕赵英才卡B卡,享受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子女就学等相关政策支持。
六、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廊坊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各环节均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参加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其他事项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中,在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比例内空缺,分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面试结束后,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全部主动放弃,廊坊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该岗位,或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根据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不超过1∶3比例,按前述相关程序和有关要求,重新组织面试。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通讯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廊坊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6-2339529(工作时间)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