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传媒网时间:2023-02-01 09:37:31
廊坊传媒网讯(记者 崔帅 通讯员 缴锡照 倪慧远)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居民积极参保缴费。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再提高。为最大限度保障好广大群众参保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我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费征缴期延长到2月25日。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再提高主要涉及门诊统筹与大病保险。
门诊统筹方面,50元起付线取消,年度报销限额由60元提高至80元。居民门诊统筹就医范围扩大,一是在全市范围内所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居民均可门诊就医并直接报销门诊统筹费用;二是在统筹区外已开通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居民均可就医并直接结算门诊统筹费用,无需备案;三是居民原门诊统筹账户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就医,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均可使用原门诊统筹账户资金支付。
大病保险方面,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报销政策,其首段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到60%。
凡是在2023年2月25日前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均可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不受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制,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尚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居民,请抓紧办理参保缴费,以免影响新年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