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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如我在诉”之心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来源:廊坊传媒网时间:2024-08-12 11:28:48

廊坊传媒网讯(记者 盛嘉敏)近日,永清县法院调解速裁庭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成功将一起继承权纠纷案化解在诉前,原告交还土地证后,被告当场履行给付60000元,案结事了的同时维系了亲情。

案件中,小张的爷爷去世时留下遗嘱,老宅如果拆迁,拆迁款归小张的父亲和姑姑张某共同所有,并将房屋土地证交由张某保管;如果不拆迁,居住和所有权归小张一家所有。

今年初,小张父亲去世后不久,老宅因自然灾害获得一笔修缮赔偿款。得知此事的张某拿着遗嘱来到老宅,要求分割赔偿款。小张的母亲刘某认为,赔偿款是对居住人的赔偿,又逢小张的父亲刚去世不久,觉得小姑子是看哥哥去世,欺负她孤儿寡母,遂产生争执。小张见母亲跟姑姑吵起来,一气之下拉着姑姑家表弟小王到老宅,要在爷爷牌位前断绝亲情关系。张某回家后,越想越生气,次日便将小张和刘某作为共同被告人,依法起诉至永清法院。

调解速裁庭庭长于宪认为,“如我在诉”的意义就是“设身处地,去想怎么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不能是冰冷地、机械地走流程,要走有尺度、有温度的化解之道。”

秉承这份“如我在诉”的情怀,于宪当即联系了原告张某。

“小张是你们张家的独苗,要是因为这事耽误了学习,孩子不得恨你一辈子呀?再说回来,你哥刚去世,你嫂子心情也不好,你更得多体谅。你听我的,有事咱商量着一样能解决。你表个态,我去给咱争取。”张某顿了顿说:“我家孩子马上要上大学了,需要用钱,她要能分给我8万元,我愿意把老宅土地证给她,以后她是拆了重新盖还是租出去让别人住,都跟我没关系,你问问她行不行。”

当天下午,于宪来到老宅。刘某哭诉着独自撑起这个家的不容易。“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你能培养一个大学生,证明你也不是一个糊涂人,将来再娶个儿媳妇,你们这日子差不了!”刘某不再说话。见刘某情绪平缓,于宪说:“我刚从你小姑子家来,我说她了,她也说了自己不对,你外甥要上学着急用钱,你当嫂子得原谅她。咱这边出8万元,刘某把土地证给你,也免得给孩子留后患,她同意了,现在就看你同不同意!”不谈对错,于宪把条件和关键问题抛给刘某。经过一番思索后,刘某最终答复能一次性给付6万元。

“那就按我们商量好的,张某归还土地证,以后不再参与老宅任何事情,刘某一次性给付6万元,双方今天当场履行。确认一下调解书,然后咱都签字。”于宪背对背调解开展几个回合后,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被告自愿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当场履行了调解事项。

现场,张某和刘某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大人们没事了,孩子们也得好好相处,日子长着呢!”见张某、刘某二人握手言和,于宪嘱咐道。

案件成功调解后,于宪表示,面对家事纠纷,首先要多了解情况,走进心里解心结,才能真的解纠纷。利益冲突时,多尝试、寻找双方都满意的平衡点,制定多种调解方案,让当事人直面“选择题”,更有质效达成调解。依法依规地秉承“如我在诉”理念做工作,更多的是放松自己的心态,切实感受情感纠缠,然后总结归纳矛盾结点,确定重点突破口带动调解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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