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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宋立功为 廊坊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来源:廊坊传媒网时间:2021-07-02 10:32:55

(2021年6月30日廊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廊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宋立功为廊坊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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